轉發(fā)國科大《關于開展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(yǎng)計劃選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的通知
研究生部
2019年6月4日
關于開展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
培養(yǎng)計劃選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
各研究所,各學院、系:
一、培養(yǎng)方式和期限
派遣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到境外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(以下簡稱“外方”)進行學習研究,回國進行論文答辯,取得國內學位。訪學期限為6—12個月。
本年度錄取人員須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派出。
二、申報原則和條件
堅持聯(lián)合培養(yǎng)與科教合作緊密結合的原則,優(yōu)先支持申報與中科院或我校簽署過合作協(xié)議的項目。
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:
(一)系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,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須已轉為博士研究生。
(二)學習成績優(yōu)秀、身心健康。
(三)已基本完成課程學習。
(四)外語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(研究機構)的要求。
(五)申請時應已獲得接收單位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。
(六)優(yōu)先錄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申請人:
1、境外接收單位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學(含科研機構)或學科排名前100(參照上海交大ARWU排名);
2、境外接收單位為訪學國家排名前列的高?;蚩蒲袡C構;
3、所在研究生培養(yǎng)機構與境外接收單位有實質性合作,或國內、外導師間已建立實質性交流合作。
三、資助辦法
入選者可從我校獲得如下資助:
(一)第一年訪學期間生活費(資助標準參照國家公派留學生獎學金標準執(zhí)行)。
(二)往返國際旅費1次(由訪學人員先行墊付,訪學結束后按財務制度以補助的形式發(fā)放)。
四、材料報送時間和要求
申請者均需通過研究所、院系統(tǒng)一申請,我校不接受個人直接申請。
研究所、院系按照本單位在讀博士生數(shù)的2%推選(在讀博士生數(shù)不足100人的推選名額為2人,超過100人的推選名額按照2%計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數(shù))。
請各研究所、院系于2019年6月21日前將下列所需材料報送至我校國際合作處,同時電子版材料請按以下名稱建立三層文件夾:
第一層文件名:“單位代碼—XX研究所—2019國際合作培養(yǎng)計劃”。
第二層文件名:“子項目名稱”,分別為綜合項目、中丹項目。
第三層文件名:申請人姓名,內含該申請人的材料,包括申請表及補充材料。
所有申請材料須按以下順序排列:
(一)《國際合作培養(yǎng)計劃初選匯總表》(附件1)(紙版、電子版),一式1份,請研究所、院系按推薦順序編號,并加蓋單位公章。
(二)《國際合作培養(yǎng)計劃申請表》(附件2)(紙版、電子版),一式1份,研究所、院系須加蓋公章。填報注意事項如下:
1. 碩博連讀的申請人填寫“碩轉博/攻讀博士時間”欄目時請在時間后注明“碩轉博”。
2. “外方高校/科研院所”、“導師與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”欄目中的“外方”指申請人擬申請的外方單位。
3. “在學期間發(fā)表論文”欄,請注明刊物名稱、影響因子、署名單位是否有中國科學院大學。
(三)請?zhí)峤幌铝胁牧?,命名?/span>“補充材料”(均為PDF格式,不超過10MB):
1. 外語成績證明,如雅思、托福、GRE和CET6等證書掃描件。
2. 外方邀請信。
(備注:內容須包括邀請人的姓名、單位、訪問目的、被邀請人的姓名、到訪日期、停留時間、以及費用負擔等情況。邀請信須有邀請人的手書簽名。)
3. 在學期間已發(fā)表文章(首頁及摘要頁)或文章錄用函(并附導師簽字)及專利證明書等。
4. 獲獎證書掃描件。
(四)申報中丹聯(lián)合培養(yǎng)項目的申請人,還需報送《中丹聯(lián)合培養(yǎng)項目申請表》(紙版、電子版)(英文,附件4)一式1份。
2020年度本計劃執(zhí)行與否及規(guī)模將根據(jù)當年預算確定,屆時國際合作處會及時通知各研究生培養(yǎng)機構。
聯(lián) 系 人:李茂力
聯(lián)系電話:010—88256206
電子郵件:lianpei@ucas.ac.cn
郵 編:100049
地 址:北京市石景山區(qū)玉泉路19號(甲)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
附件:
1. 2019年度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(yǎng)計劃初選匯總表
2. 國際合作培養(yǎng)計劃申請表
3. 2019年度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(yǎng)計劃項目介紹
4. 中丹聯(lián)合培養(yǎng)博士生項目申請表(英文)
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
2019年6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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