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州地化所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公告
根據(jù)教育部和中國科學院大學相關(guān)文件規(guī)定,經(jīng)研究決定,我所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(shù)線公布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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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(yè)代碼 |
專業(yè)名稱 |
政治 |
英語 |
業(yè)務課一 |
業(yè)務課二 |
總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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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0502 |
人文地理學 |
47 |
47 |
80 |
80 |
3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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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0503 |
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(tǒng) |
47 |
47 |
80 |
80 |
3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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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0704 |
海洋地質(zhì) |
47 |
47 |
70 |
7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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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0901 |
礦物學、巖石學、礦床學 |
47 |
47 |
70 |
7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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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0902 |
地球化學 |
47 |
47 |
70 |
7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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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0904 |
構(gòu)造地質(zhì)學 |
47 |
47 |
70 |
7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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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0905 |
第四紀地質(zhì)學 |
47 |
47 |
70 |
7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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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7601 |
環(huán)境科學 |
47 |
47 |
70 |
7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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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7602 |
環(huán)境工程 |
47 |
47 |
70 |
70 |
3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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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5217 |
地質(zhì)工程 |
47 |
47 |
63 |
70 |
2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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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5229 |
環(huán)境工程 |
47 |
47 |
63 |
70 |
2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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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數(shù)民族骨干計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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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5 | |
其他說明:考生報考學術(shù)型如未達到學術(shù)型分數(shù)線,業(yè)務一科目考數(shù)學的,如能達到了專業(yè)學位分數(shù)線的考生可自愿申請調(diào)劑到專業(yè)學位進行復試。但調(diào)劑政策按國家正式下達的文件為準,如不符合國家調(diào)劑政策的,本次復試無效。
一、復試安排
1、報到時間及地點:2016年3月24日下午15:00-15:30,到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圖書館樓四樓64座會議室(從科普館樓梯上),進行考生資格審核。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棄權(quán)。
2、體檢:2016年3月25日上午7:30,在所大門口的綜合樓1樓集合(空腹)。
3、綜合面試:2016年3月25日下午2:00,具體分組在報到時另行通知。
二、資格審核及需提交的材料
對參加復試考生要求提供以下材料,通過查驗進行復試資格確認。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冒名頂替、弄虛作假的考生,一經(jīng)查實即取消復試資格和錄取資格。
1、身份證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;往屆生《畢業(yè)證書》、《學位證書》原件及復印件1份;
2、成績單原件1份(加蓋教務處或院系公章);往屆生可交復印件;
3、《中科院大學攻讀碩士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》(附件1,下載)1份,要求內(nèi)貼照片,本人簽名;
4、《考生政審表》(附件2,下載)1份,應屆畢業(yè)生由考生所在學校院系相關(guān)部門出具,非應屆畢業(yè)生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。
5、一寸照片2張(用于體檢表、復試表),體檢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。
6、《復試考生基本情況表》(附件3,下載),3月23日返回本表的電子版至郵箱zhaoban@gig.ac.cn,以確認參加復試,否則按放棄復試資格處理。
材料1-5各項在復試報到時提交。
三、關(guān)于調(diào)劑
凡未到達我所基本復試分數(shù)線的考生,如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復試分數(shù)線的基本要求,可以申請調(diào)劑。請考生們及時聯(lián)系調(diào)劑院校,我們協(xié)助做好調(diào)劑工作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
1、由于我所條件所限,不能提供住宿,請自行提前聯(lián)系住宿,復試時來回路費、食宿費、體檢費均自理,體檢費(大約180元)請自備零錢。
2、乘車路線(僅限參考)
我所地址:廣州市天河區(qū)五山科華街511號(廣園快速路匯景新城調(diào)頭處)。
a、廣州火車站:廣州火車站總站乘210路至地化所站,下車后過天橋即到(省科干院東邊);或可在廣場乘B10路公交車到“華農(nóng)大正門”(五山街)下車,換乘405路到“農(nóng)科院獸醫(yī)研究所”下車,沿華南路輔道直行-科干院-廣州地化所;
b、廣州火車東站:在東站廣場乘坐B19路或214路公交車,到地化所站下車,過天橋。
行車路線:廣園快速路,匯景新城調(diào)頭橋處掉頭,下橋即到。
3、聯(lián)系電話:研究生部電話:020-85290221,傳真:020-85290130;電子信箱: zhaoban@gig.ac.cn。
附件:1、《中科院大學攻讀碩士考生個人簡歷及自述》
2、《考生政審表》
3、《復試考生基本情況表》
中科院廣州地球化學研究所
2016年3月15日

招生信息